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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附中福州学校初2021级招生办法
更新时间 :2021-06-10     浏览次数:0

一、招生对象

1、小学二部(原岚湖小学)毕业班学生;

2、参照小升初回原籍(回新区校)升学办法,自 2021 年起,符合清华附中福州学校本部小学及二部小学片内生条件的五城区其他小学毕业班学生可申请回清华附中福州学校初中一年级就读。同时,允许户籍在仓山区林浦四村(濂江村、狮山村、福濂村、绍岐村)的村民子女(不含 2021 年起放开落户政策实施后新落户的外来人员)申请回清华附中福州学校初中一年级就读,但 2027 年 6 月起小升初招生,在林浦小学实际就读且户籍在仓山区林浦四村(濂江村、狮山村、福濂村、绍岐村)的村民子女(不含 2021年起放开落户政策实施后新落户的外来人员)方可升入清华附中福州学校初中一年级。

初中二年级暂不接收转学生,初中三年级暂不开班。

二、招生程序

6月15日-18日,符合回清华附中福州学校升学的毕业生持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户口簿等相关材料的原件、 复印件到清华附中福州学校认定后,持相关材料到毕业小学所在区教育局审批。小学二部(原岚湖小学)的毕业生直接在就读小学报名。


附件1:仓山区教育局关于2021年小升初招生办法